違法強拆我們這里指的是拆遷部門不具備合法強拆手續的情況下,或者沒有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拆遷,而對拆遷戶的房屋實施強制拆除的行為。
違法強拆過程一般會限制拆遷戶的人身自由,動用大量的人力以及大型機械將房屋瞬間夷為平地,事后拆遷方會以不知道、拆違建、誤拆等借口回應。
這里需要拆遷戶注意的是,雖然有的時候我們的房屋確實沒有經過審批,從法律上講屬于違法建筑,但房屋即便是不合法需要拆除的,也并非是想拆就能拆,沒有經過法定程序獲得拆除手續,就將房屋拆除的也是違法強拆。
違法強拆會對拆遷戶的財產造成巨大損失,有的還會對拆遷戶的人身造成傷害,拆遷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,如果錯過時機或者沒有選擇正確的應對方式,對拆遷戶來說都是致命的打擊。
違法強拆到底屬不屬于犯罪
在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》以及相關規定中都對違法強拆作出了明確的規定,具體規定解讀如下:
1、市縣ZF或者房屋征收工作人員在拆遷與補償過程中,未按照規定履行職責,濫用職權、徇私舞弊的,將由上一級ZF責令改正,造成損失的將承擔賠償責任,對主要的負責人員和主管人員處分,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。
2、通過暴力、威脅、違反規定斷水斷路斷氣等非法方式迫使拆遷戶搬遷的,造成損失的,要承擔賠償責任,對主要主管人員和負責人員,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。
3、違反行政強制法,給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損失的,要依法給予賠償,構成犯罪的,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所以不管是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》還是《行政強制法》的規定,由此我們可以判定違法強拆就是犯罪,沒有遵照法律規定進行的任何強制拆除行為都是對公民財產的侵害,造成的損失應當照價賠償還要追究責任,具體應當追究什么樣的責任,就要根據嚴重程度判定。
面對違法強拆時,拆遷戶的權益已經被嚴重侵害,此時的拆遷戶一定要理智,不能被對方的鋼鐵機器嚇到,還要正確的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權益,拆遷戶要對抗違法強拆也是法律層面的對抗,而并非是肉體對抗機器。